承辦人:大湖分隊 隊員 鍾易成 聯絡電話:037-558119轉1715
大湖分隊因應春節將至,民眾爆竹煙火使用量驟增,特至轄內爆竹煙火販賣場所查察取締並確認儲存量是否超過管制量、爆竹煙火有無張貼合格認可標示、場所有無設置足夠之滅火器等情形,並於轄內宣導民眾施放爆竹煙火應注意之事項及相關法令規範。
大湖分隊提醒鄉親,如有發現不法,應通報消防局;另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未滿12歲)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行陪同;違反者依管理條例第30條可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