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保法上路 法稅改革聯盟訪苗栗納保官
〈記者張玉如 苗栗報導〉 納保法12月28日上路,但是卻在上路的第一天就被稅災戶直嗆納保官是保護人民還是保護官?苗栗縣一群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帶著稅災戶連袂前往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拜會兩地納保官,當天志工分享各稅災戶的案例,並訴說太極門的案例,21年來已走遍各種法律救濟程序,請問納保官該如何做行政救濟?是否有申訴管道,接待的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納保官賴萬星回應:要填寫“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申請書”,納保官只是協助申訴的管道,建議要從原單位復查。
同行的太極門弟子曾先生表示太極門冤稅案件,刑事法院一審、二審、三審判決無罪確定,無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屬免稅所得」。太極門案核課不公平沒標準,1966年到1990年,1997年到現在都沒稅的問題,為什麼同一個團體1991年到1996年就有稅的問題?國稅局未實地調查,僅依檢調移送之不實不法起訴書等資料,即認定太極門係補習班,違法發出稅單並重罰。既然刑事案件沒有了,而且受到濫權羈押的受害者全部獲得國家冤獄賠償,國稅局理應主動撤銷課稅處分才是,為什麼國稅局還是置之不理,不斷的發單課稅呢?
另一位法稅改革聯盟志工提到,行政法院人民敗訴率高達94%,人民會信服嗎?法官判決書甚至與國稅局答辯書相似度99%,還被笑稱「敗訴法院」,而稅務專業法官遴選不需專業,舉例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秋華竟在記者會上自承:看了!看了,只是說,現在因為年紀大了!看了也會很快就忘了!這是經過國家考試出來的優秀法官所應該說的話嗎?竟也成為稅務專業法官!
許多稅災戶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國稅局說了算,簡直是不依法律規定、沒有制衡的機關。法稅改革聯盟志工等人表明都是稅災戶,立場堅定,不管任何型式、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主要訴求就是稅捐機關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主動撤銷違法錯誤的稅單。
納保法上路 法稅改革聯盟訪苗栗納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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