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王小姐元旦連假出外旅遊,113年1月1日12時30分許於國道3號公路北向西湖服務區,上廁所時不慎遺失手機,甚為緊張,經民眾謝小姐拾獲送交至機動服務站,執勤員警立即請服務台廣播後於13時17分,王小姐即至服務台稱該手機為其所有,經確認無誤發還,民眾對於員警積極熱心幫忙協尋深為感謝。
本大隊在此呼籲,用路人連假期間,南北往返頻繁,「進入服務區休息時,請務必保管好個人貴重物品;用餐或如廁後請務必再次確認帶離個人貴重物品 」,並祝用路人行車平安。
員警執勤,積極協助民眾尋找手機遺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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