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人休閒風氣日益盛行,泡湯已成為一種國民運動。在大家享受泡湯設施與環境之餘,如果不顧個人衛生及泡湯禮儀,則可能經由受污染的環境及毛巾等途徑而使傳染病上身。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發揮公德心,於入浴前應徹底淋浴洗淨及卸妝,入溫泉池後不可搓揉身體,而且最好能自備毛巾等貼身沐浴用品;並遵守使用溫泉之禁忌及其他應行注意事項。
為使民眾享有衛生的泡湯環境,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依據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規範所訂定之「溫泉浴池水質微生物指標」,每月進行溫泉場所的衛生管理稽查及水質檢驗,並於十月至次年二月之泡湯旺季加強執行(每二週抽驗水質一次),檢驗的項目為:大腸桿菌、生菌數,本局在106年度共檢驗了491件,其中合格為473件,不合格為18件,不合格之場所本局已輔導業者進行改善。
為共同打造苗栗縣健康幸福城市並提升縣內溫泉場域之衛生環境要求,促使業者負起營業場所衛生自助管理責任,做好每日衛生檢查工作並即時改善,本局不定期稽查輔導,以提供消費者衛生、安全又舒適的泡湯環境,為民眾的健康把關。
享受泡湯,衛生安全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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