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燒含氯之廢棄物或燃料時,戴奧辛會從燃燒鍋爐之煙囪排出,隨風被帶至土地上或水中,經由動物和魚攝取到戴奧辛進入人類的食物鏈中造成人體發生多種癌症、免疫系統異常等危害,為維護民眾身體健康,苗栗縣政府環保局持續定期執行本縣列管事業單位戴奧辛排放管道稽查檢測作業,確保列管事業單位確實定期維護防制設備減少戴奧辛污染排放,嚴格把關本縣空氣品質良好。
苗栗縣環保局代理局長陳華盛表示,本縣依戴奧辛公告納管列管事業單位之製程別,包括中小型事業廢棄物焚化爐、大型事業廢棄物焚化爐、汽電共生燃煤鍋爐、煉鋼電弧爐、固態廢棄物衍生性燃料、鋁二次冶鍊及火化場等製程等共計24家32根次排放管道,列管事業單位應裝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有效收集處理戴奧辛污染排放,嚴格自主管控排放管道中之戴奧辛污染排放須符合排放標準,落實企業責任,共同維護本縣空氣品質與民眾身體健康,倘經查核未妥善操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惡意排放含戴奧辛有害物質,違法事實明確,本局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辦理,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呼籲業者,污染防制工作是事業單位依法應盡的義務,任何為了節省成本而未妥善操作污染防制設備的行為絕不容許,如經本局查獲者除違反行政法令外,廠商或事業場所負責人,若因製程操作排放戴奧辛污染者,最重將面臨10年以下有期徒刑,請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維護好 削減戴奧辛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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