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許可切勿於網路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以免受罰
近日接獲數起民眾投書陳情,內容大抵為學生或菜籃族因為不了解法令,上網拍賣用不到的藥品或醫療器材,進而遭檢舉受罰之案例。為保障民眾使用藥品及醫療器材之安全,對於此類產品的上市及販賣政府均訂有嚴謹之規範,目前並未允許此類產品於網路平台販賣,以保障民眾於專業人員協助下,得以正確安全的使用藥物。
藥物之販售應依藥事法之規定申請核准為藥商,並於登記地點販售,業者當面指導消費者使用方法,目前網路、郵購及電視購物等非實體通路,都無法親自檢視商品並獲得專業人員之使用指示,在考量用藥安全的前提下,請勿於網路販賣藥品及醫療器材,違者將依藥事法第27條規定,爰依同法第92條處以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在此呼籲民眾應向合法通路購買藥物,其他網路刊售或以物易物的行為,都可能導致錯誤使用而造成傷害。民眾想知道那些屬於違規廣告,也可以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民眾查詢系統(網址:http://illegal-ad.fda.gov.tw/Default.aspx)查詢相關違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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