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桃園市轄遠東油脂廠使用逾期原料再製 苗栗縣衛生局要求業者下架違規產品
有關桃園市遠東油脂股份有限公司違規使用逾期無水奶油及回收逾期的乳瑪琳共製成19項產品,苗栗縣衛生局於昨(10)日晚間18時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查核本轄販賣業者,至今(11)日中午12時,共下架乳瑪琳440公克4罐共1,760公克、乳瑪琳170公克10罐共1,700公克、酥油15公斤2桶共30公斤、高級白油16公斤2桶共32公斤、香友酥油16公斤7桶共112公斤,總共下架總品項5項,共計177.46公斤;衛生局表示,凡是縣內受波及的合法販賣業者,都可以將下架的產品退回上油供應商,或遠東油脂廠,以維護自身權益。

除了要求縣內的販售業者外,苗栗衛生局也通知縣內糕餅商業同業公會轉知相關業者下架並停止使用遠東油脂廠19項產品。

衛生局提醒烘焙業或食品販售業者,若有使用或販售案內過期產品,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回收,並於48小時內(即至3月12日18時之前)主動通報,違反者,衛生局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裁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鍰,並沒入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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