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區萬安40號演習
一、106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0號」演習,北部地區將於5月18日(星期四)
下午13時30分至14時整實施。
二、演習地區內高速公路依「准下不准上」原則,於各交流道實施管制;行駛於
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立即引導疏散及避難。
三、演習當(11)日13時30分,政府利用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NCDR)「災害訊息
廣播平臺」介接系統,發送簡訊至演習區域內所有3G、4G行動電話,使民眾
及時接收演習簡訊通知(震動及訊息文字),並於14時發送演習結束之訊息。
四、演習實施期間,人、車必須聽從憲警及民防人員的指揮實施疏導避難。若經
勸導後不遵從,將依民防法第25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
鍰。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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