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悔莫及
近年來,因層出不窮的酒駕撞死、傷人事件,造成許多無辜家庭破裂。酒駕應強烈反對,因為這是對自己與別人生命權的不尊重,此行為造成人心恐慌,因為酒駕者,就像不定時炸彈,不知會在何時何地,找上自己與家人。對非酒駕者來說,是一種生命權遭受威脅的無形壓力。
  聖經箴言20章1節提到:「酒能使人褻慢,濃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錯誤的,就無智慧。」看見許多酒駕肇事者,酒醉時「不可一世」的醜態與酒醒時的後悔、懊惱、自責,正是此上帝話語之真實寫照。
  希望酒駕的刑罰改成酒駕的就直接判公共危險罪,酒駕撞傷人直接判殺人未遂,酒駕撞死人直接判死刑,我相信這樣會更有效嚇阻酒駕。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