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國家化,嚴守行政中立
依據憲法第138條規定,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第139條也規定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工具。國軍官兵由於身分特殊,對於貫徹「依法行政」、「政治活動受適當限制」及「拒絕不當的政治力運用」,均應嚴格遵守。官兵應堅守行政中立,方能成為穩定社會及保衛國家的中流砥柱。年度選舉將屆,期間各單位應提醒官兵注意,嚴禁為任何候選人輔選,也不得有任何政黨候選人及文宣品進入營區,恪遵憲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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