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謝碧娥 聯絡電話:037-559548
主旨:預告訂定「苗栗縣營建剩餘土石方特別稅徵收自治條例」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主管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制定理由:(詳如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三、草案條文刊登於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平台(https://www.miaoli.gov.tw/Default.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揭示之次日起十日內,向本府以書面意見提出或洽詢:
(一)主辦機關:苗栗縣政府水利處-土石資源科
(二)聯絡人:林亮宇 電話:037-321623
(三)電子信箱:v9715007@ems.miaoli.gov.tw
(四)聯絡地址:36001苗栗縣(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