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 董哲成 聯絡電話:037-558558分機218
為推廣苗栗縣轄內公私場所透過室內空氣品質(IAQ)監測設施即時監控,搭配全熱交換器、新風系統或空氣清淨機等改善設施,提升場所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能力,環保局特辦理「110年度苗栗縣室內空氣品質連續自動監測及改善設施補助計畫」,針對17類別公私場所補助設置二氧化碳(CO2)及細懸浮微粒(PM2.5)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且搭配二氧化碳直讀式儀器或空氣清淨機2擇1,總經費達30萬元,凡申請補助者,若資格符合,後續須申請苗栗縣及環保署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以達雙重效益,並即日開放申請,額滿為止!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申請單位應先詳閱補助計畫及自主管理標章申請規定,避免申請文件缺漏或不符規定。本年度補助對象為轄內領有政府核發之相關設立證明文件,其類別包含大專院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政府機關辦公場所、鐵路車站、金融機構營業場所、表演廳、展覽室、電影院、視聽歌唱業場所、商場、運動健身場所、幼兒園、產後護理機構及托嬰中心等,共17大類,若申請單位為109年度已申請過補助之幼兒園或托嬰中心,則需至少2間以上室內教室空間,才可再次提出申請。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陳華盛表示,配合本局推動苗栗縣及環保署推動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本年度補助計畫申請對象擴大至17類別公私場所,期望更多場所申請標章,加入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行列,以建立良好室內空氣品質環境。申請方式請至苗栗縣室內空氣品質資訊網(https://is.gd/cG3Cju)下載相關資料,如需環保局提供相關協助事項,請洽詢專線(037)558-558分機235劉小姐或(037)263-550黃小姐。
承辦人: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 董哲成037-558558分機218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林健智037-558558分機210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037-558558分機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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