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府辦理大湖鄉大湖二橋改建工程需要,奉准徵收座落本縣大湖鄉東湖段933地號等5筆土地,合計面積0.028024公頃案(案件編號:110A02K0164)有關
新聞來源:https://www.miaoli.gov.tw/

承辦人:湯世育 聯絡電話:037559186

1.土地徵收條例第18條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內政部110年11月11日台內地字第1100266604號函辦理。

2.相關公告事項詳如後附公告文。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