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新聞稿 111/01/18 行政處新聞科339226
縣府工商發展處為落實太陽光電案場開發的生態保育工作,1月18日上午邀請縣議員、光電案場開發業者舉辦苗縣太陽光電案場觀摩說明會,並實地參觀太平洋綠能公司太陽光電案場,縣長徐耀昌歡迎廠商投資綠能,期望大家共同推動環保綠能,朝向中央訂定的114年全國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達20億瓦的目標邁進。
苗栗縣至今年1月初為止,非都市土地興辦及容許核准的光電案場共計53件,引進投資金額超過36億元,總裝置容量61124.22瓩,預計今年總發電量將會達到6986萬度,約可提供19406戶家庭使用。
其他的申請案場還在審查階段,為減低開發行為對環境的衝擊,達到再生能源開發與環境生態友善共存的目標,縣府工商處在今天上午舉辦苗栗縣太陽光電案場觀摩說明會,以借助已成功的營運案場經驗,使開發業者能了解建置到營運應注意的重點,降低光電案場開發對生態環境及周遭民眾生活環境的衝擊。
今天舉辦的觀摩說明會,先在縣議會多媒體簡報室邀請縣議員及光電案場開發業者,聽取太平洋綠能公司協理面今彥簡報說明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太陽能案場興辦歷程、太陽光電場設置生態友善措施,隨後,至後龍鎮龍坑段749地號太平洋綠能太陽光電案場實地觀摩。
太平洋綠能在後龍鎮龍坑段設置的案場,在110年9月市電併聯完成,光電設施面積5670.403平方公尺,總裝置容量900.16瓩,每天平均發電量2438.4瓩,案場圍欄採用直向格柵圍籬,間距14公分,野生動物可自由進出,提供良好的庇護場所,另在案場旁架設紅外線照相機監看記錄出入案場的野生動物,若監測到保育類動物即通報縣府做為日後調查資料的參考,此名,太平洋綠能依照在審查會的承諾,將原設置太陽光電的508.776平方公尺用地提供做為生態緩衝區,同時栽種100多株七里香作為綠籬,達到生態與綠電共存。
為順利推動光電案場開發,縣府政風處亦邀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葆琳參加觀摩說明會,藉以讓司法單位了解苗縣綠能建說歷程與光電發展情形,以同步推動縣府「廉能電栗」廉政平台,促使相關資訊公開透明,降低不法勢力干預,排除推動綠能的障礙。
縣長徐耀昌指出,縣府配合中央積極推綠電,增加太陽光電案場的設置,同時也非常重視生態保育工作,今天觀摩的太平洋綠能公司太陽光電案場運用生態友善工法,讓光電案場與野生動物的活動空間併存,證明綠能發展和環境保育是相容的。
徐耀昌並希望議員和業者在觀摩說明會後,能告訴鄉親們太陽光電案場建置的優點及縣府對生態保育的決心,苗栗縣歡迎有意願為綠能盡一分心力的廠商來投資,共同創造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育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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