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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頭份交流道、苗栗交流道、外埔漁港及明德水庫等4處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於今日(8月2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16次會議審議通過,預計可解編22處公共設施保留地,總面積達6.19公頃,其中多數公共設施保留地變更恢復為鄰近分區(如農業區或保護區),部分變更為住宅區,約可增加1.35公頃之可建築用地,未來主要開發方式採公辦整體開發(市地重劃),地主可分回土地比例以不少於55%為原則,並取得及開闢必要的公共設施(包含公園綠地、兒童遊樂場及必要性出入道路等)預計共約0.51公頃,同時可節省政府近4.45億元之徵收費用支出,改善地方生活居住品質及保障地主權益。
本縣共計18處都市計畫區辦理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全案於109年經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完成,並均已陳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續審中,扣除本次審議通過4案,其餘案件陸續審議中,後續並由本府地政處賡續辦理市地重劃開發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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