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違法事項縣長籲「該懲處就懲處」
新聞來源:https://www.miaoli.gov.tw/

苗栗縣政府新聞稿 112/11/29

行政處新聞科何冠嫻 037-559827

 

 苗栗縣議會召開第 20 屆第2次定期會議,11月29日縣政總質詢會中議員陳光軒提出,苗栗縣政府有科長替科員打卡上班情事,有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要求縣府移送法辦。而縣府政風處完成行政處分,現已針對刑事部分蒐證中,縣長鍾東錦也認為,做錯事就是做錯事,該懲處就懲處,是否移送將由政風處秉持專業調查評估,並將尊重懲處結果。

 

 縣長鍾東錦表示,做錯事就是做錯事,將會尊重懲處結果,且未有外力介入施壓,將有政風處以專業評估判斷移送與否,然員工做錯定會懲處若要調職就調職,科長部分將於明年春節過後一併檢討調動。

 

 政風處長李炳輝表示,該案在行政責任懲處部分已調查完畢,經考績會以記過及調職處分,但在刑事部分則較複雜,需要花時間舉證,目前仍在蒐證中,如涉有違法,將依法函辦。

 

 另外,針對南庄格拉斯行館有違法情事。縣府文觀局說明,針對該案已於6到9月間辦理3次聯合稽查,並安排2個月區間辦理稽查,同時在各訂房網巡查是否有擴大營業、超賣房間事證。

 

 文觀局強調,格拉斯行館領有民宿登記證,應就登記經營範圍營業,如未取得旅館登記證以旅館形式營運,則應依規申辦興辦計畫並辦理環評。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說明,目前裁罰進度到訴願階段,而此案位在國家級風景區,依照環評權屬,不屬於縣府環保局,因此希望中央環境部能夠站在縣府的立場給予協助。

 

 縣長鍾東錦表示,縣府裁罰後業者提出申訴,若在申訴階段貿然斷水斷電勒令歇業,恐將造成縣府違法,而當地看好格拉斯行館的觀光潛力,認為對南庄的發展有指標性作用,希望業者能夠調整腳步,完成環評並將管理部分做得更好,並且不得超賣房間數,若真要作為當地觀光指標,就一定要遵守規矩,按照法規行事。

1縣府-苗栗縣議會召開定期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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