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或臉書刊登私售菸品,最高可處5萬元
利用網站販售物品或為廣告促銷,是當今流行的一個趨勢,繁忙的現代人利用網路銷售購物,的確獲得極大的便利性,但是要注意的是,不是任何物品都可以利用網路上販售,廣告促銷也有一定條件的限制,如不注意,很容易就會觸法受罰。依據菸害防制法第5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不得以自動販賣、郵購、電子購物其他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之方式販賣菸品,違者爰依同法第23條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在網路或臉書刊登私售菸品訊息,除了違反菸害防制法外,若有販售給未滿18歲青少年,更一併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菸價自今年6月12日起調漲,日前發現有不肖人士看準吸菸民眾購買便宜商品的心態,於許多社團發文兜售菸品,以低價進行銷貨,吸引許多搶便宜的民眾匯款購買。網友匯完貸款卻遲遲未收到貨品,最後不但聯絡不上賣家,賣家還直接刪除帳號消失,網友因而被詐騙金錢,其中有一名受害者受騙金額近 16萬元,受害網友合計被騙金額估計超過300萬元。
衛生局張蕊仙局長表示,衛生局近日接獲多件民眾陳情,檢舉民眾於臉書上拍賣促銷菸品,對此,張局長呼龥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經查如屬實將被依違反菸害防制法第5條規定,逕行裁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同時也請民眾小心,不要因貪圖一時便宜而落入有心人士詐騙圈套。如有任何菸害防制相關諮詢或違規舉報,請撥打菸害防制專線0800-531-531或037-558207,菸害防制小組將竭誠為您服務。

當心落入有心人士詐騙圈套

網路或臉書刊登私售菸品,最高可處5萬元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