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文化觀光局/展演藝術科/吳秀香 聯絡電話:037-352961轉613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辦理「113年下半年表演藝術活動徵選計畫」,自113年1月22日起至113年2月22日下午5時止受理申請,請把握時間於受理日期截止前寄達(以郵戳為憑)或親自送達至本局展演藝術科(苗栗市自治路50號),逾期恕不受理。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辦理「表演藝術活動徵選計畫」,主要為鼓勵全國表演藝術之創作,並促進地方藝術文化發展,每半年均透過公開方式徵選,徵件對象為已立案之人民團體、演藝團體(須於稅捐機關辦理稅籍登記有案)及從事演藝活動創作之個人(須檢附個人身分證影本);徵件內容分為舞蹈類、音樂類、戲劇類、戲曲類及其他(說唱、馬戲、雜技等)。113年下半年表演藝術活動徵選計畫,由本局組成之委員會公正評審,入選後由本局安排演出,表演場地為本局中正堂或至本縣各鄉(鎮、市)、學校展演地點(不含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表演檔期為113年7月至12月間辦理,誠摯邀請符合條件之個人、團體踴躍送件。詳細資訊請至請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https://www.mlc.gov.tw查詢;相關表件於本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展演藝術科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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