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預告修正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申請許可案件收費標準
新聞來源:https://www.miaoli.gov.tw/

承辦人:廢棄物管理科  張維仁 聯絡電話:037-558558分機334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申請許可案件收費標準於91年1月2日訂定發布,後續於95年8月11日修正,鑑於物價指數調整、審查程序與人力需求成本逐年增加,另地方政府亦反映收費價格已不敷審查使用,因此,環境部檢討修正現行收費基準,使審查費用收取更臻合理化。

環境部說明3月18日預告修正草案重點如下:

 一、新增試運轉計畫審查收費項目。

 二、考量實務審查作業需求,修正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申請同意設置文件、試運轉計畫核准及各種許可證之核發、展延及變更之審查費費額。

 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已無清理機構,爰刪除清理機構相關規定,並統一機關名詞為核發機關。

  針對本市預告容如有相關意見,可逕向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反映。

承辦人:廢棄物管理科  張維仁037-558558分機334
承辦單位主管:科長  賴易正037-558558分機310
新聞聯絡人:秘書  蔡政勳037-558558分機102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