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舍屋頂可否申請設置太陽光電? 承辦人:賴憶嫺 聯絡電話:037-558582 上版日期:113-06-13 13:55 下版日期:113-12-31 13:55
為因應2025非核家園政策,政府力促能源轉型,在全國各地推廣在農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響應政府政策。
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下稱農舍辦法),農舍屋頂增設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係屬農舍附屬設施,該農舍確有農業經營事實及自住情形下,於不改變原有合法農舍使用執照使用目的及不影響90%農業生產環境,申請人設置前應符合前開規定,並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齊備申請相關文件送縣府審查。
縣府再次重申!!縣府將依申請人所附文件資料會辦農業主管及建築管理單位先予審查是符合農地農用使用行為及建築物是否符合建築執照核發事項下之使用,如有違規將列為列管案件追蹤,甚至裁罰,不符合規定者將發文限期補正,補正不全或逾其補正者與予駁回,倘符合相關規定,再予續辦再生能源設備認定等後續審查作業。
提醒申請人,提送案件審查前請務必先自我檢視農舍農地有無違規情事及違規情節之輕重,及是否有改善空間,以俾爭取辦理時效。
如有任何疑問可向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辦公室業務窗口連絡電話:037-558582賴小姐、037-558261 楊小姐、037-559911顏小姐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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