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顏宜方 聯絡電話:037-559911 上版日期:113-08-21 08:34
為推動綠能政策,鼓勵民眾及業者在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政府針對合法建物屋頂存有違章建築者,開放不涉公共安全之違建型態可以設置太陽光電系統。
如果您的屋頂存有違建,但是也想裝設太陽光電系統,要先填具「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場址之違章諮詢表」,向縣府工商發展處(使用管理科)確認該太陽光電設備之設置類型得否設置,經確認其「設置場址」與「不影響公共安全且不妨礙違章建築處理」,取得違章諮詢表合格證明後,檢附「違章建築諮詢表」、「使用執照」以及「建物登記謄本」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應檢附之文件,向縣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申請同意備案。
利用家中閒置的屋頂,無論是自行投資或是出租給廠商,只要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就能享受太陽能光電屋頂的多項好處,依現行規定,就算屋頂存有違章建築只要在不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之前提下,就可以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但仍提醒鄉親使用原本的違建並不會因為設置合法的太陽光電系統就變成了合法建物喔!
若有任何疑問可撥縣府太陽光電諮詢專線:
聯絡電話:楊小姐037-558261、賴小姐037-558582,、顏小姐037-559911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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