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改變,人們越來越重視休閒安排,因此泡溫泉常成為秋冬之全民活動。苗栗縣富有天然溫泉資產,近年來更積極發展溫泉觀光業,為了做好溫泉浴室之管理,除浴池硬體設備的改善,水質管理更是重要。衛生局平時每月抽驗溫泉水,自10月份至次年2月增加為每兩週進行一次水質抽驗,抽驗的項目為:大腸桿菌、生菌數。
浴池供應溫泉者,其水質應符合溫泉法相關規定,且根據苗栗縣衛生營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二條浴室業浴池水質規定,浴池水質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澄清度應能明晰看到最深處之池底,且無臭、無味。
(二)酸鹼值應保持在六點五至八之間。
(三)水質微生物指標:
1、大腸桿菌數在每一百公撮水中,不得有陽性反應。
2、總菌落數在攝氏37度培養24小時後,每公撮不得超過500CFU。
依據本條例之第 16 條規定,不符合以上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處負責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公告之。
苗栗縣政府一向極為重視溫泉水質的管理,除了建立溫泉水質管理標準系統,使溫泉業者營業規範有所依據外,衛生局也定期派員至各溫泉採檢溫泉水進行檢驗,如有不合格之業者予以限期輔導,如仍未改善將予以罰則,並將檢驗結果公告於衛生局網站。衛生局提醒業者務必配合,以保障民眾的健康衛生,也使苗栗縣以優良的溫泉,吸引國內外觀光客前來消費,以營造業者、公務管理單位與消費者等三贏的局面。
時序入秋,衛生局加強溫泉水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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