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一夏 謹防熱傷害!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新聞稿
健康一夏 謹防熱傷害!
世界氣象組織(WMO)定義高溫是指35℃及以上的溫度,正常人的體表溫度是36.8℃左右,如果氣溫高於35℃,人體熱量不容易散發,汗液不容易蒸發,會感覺到非常難受,所以將高溫定為35℃是考慮人體的狀況,也就是說與人體的舒適度有關係。
炎炎夏日,您不得不知熱傷害是什麼?關心民眾健康的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來告訴大家,因高溫造成的熱傷害可分為五類:熱水腫(Heat edema)、熱痙攣(Heat cramps)、熱暈厥(Heat syncope)、熱衰竭(Heat exhaustion)及最嚴重的熱中暑。過度的高溫可能造成心血管、腦血管、呼吸功能損害,甚至猝死,熱壓力相關的慢性健康損害,也可能表現在生理功能、代謝過程和免疫系統的傷害。
今年夏季溫度屢創新高,此時白天氣溫可能高達36度!因戶外活動長時間處於悶熱環境,都有可能會發生熱傷害,尤其嬰幼童、65歲以上的長者、慢性病患、服用藥物者、戶外工作者、運動員或密閉空間工作者及體重過重者等,容易因高溫而造成熱傷害。如果您發現自己或他人身體疑似出現熱傷害徵兆時,如體溫升高、皮膚乾熱變紅、心跳加速,甚至是出現無法流汗、頭痛、頭暈、噁心、嘔吐,務必迅速離開高溫的環境、設法降低體溫(如鬆脫衣物、用水擦拭身體或搧風等)、飲用少鹽的冷開水或稀釋的電解質飲料,並以最快的速度就醫。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特別提醒民眾「防中暑 3要訣『多喝白開水、保持涼爽、提高警覺』!」、牢記預防熱傷害的5裝備:「寬邊帽、太陽眼鏡、涼爽透氣之衣物、擦防曬乳、帶水瓶」。希望每位民眾,了解何謂熱傷害,保護自己,也照顧好身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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