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第二公路警察大隊宣導裝載貨物應綑紮牢固嚴密覆蓋與依規定載重,以確保行車安全
近期國道上最近常發生貨物、物品掉落事件,駕駛人只要是貨物裝上車就要嚴密覆蓋、綑紮牢固,不然,可是會被罰錢喔!貨物掉落輕則將妨礙或干擾其他用路人行車;重則更會影響到交通,甚至引發二次交通事故,發生車禍造成車毀人傷那就得不償失了,最怕的是重物飛砸而來,發生天人永隔的交通憾事,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疏忽,造成肇事者和受害者兩個家庭的悲劇。

貨車裝載貨物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法令已有明文規定,依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統計,111年截至10月國道共有37,111件散落物,其中最多屬裝載物類21,119件(佔56.9%),其餘為車體零件8,696件(佔23.4%)及其他(如遊蕩動物、動物屍體等)7,296件(佔19.7%),顯示國內駕駛對裝載貨物應嚴密覆蓋、綑紮牢固之觀念仍亟需加強。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1條,貨車行駛高速公路,裝載貨物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1款,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6,000元罰鍰;若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或掉落,更可依同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18,000元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另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定」第25條及「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要點」規定,由高公局協助處理散落物者,所需費用由汽車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負擔,每車道每30分鐘收費3,000元,每增加1車道或每增加30分鐘加收3,000元。籲請貨車駕駛人行車前務必檢查貨物是否嚴密覆蓋或綑紮牢固,以免掉落後造成二次事故發生,並避免違規受罰,同時亦可能被收取散落物處理費用,一旦物品沒捆好,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掉了、散了這代價可想而知要有多高了,所以駕駛人不得不慎。

交通部公路總局 109年10月也完成製作「車輛安全裝載貨物指引手冊」及相關宣導摺頁,以 10 種常見的散落物態樣並對應車型案例,搭配圖文說明、對照表及叮嚀方式編定,讓貨車駕駛人更加清楚知道如何穩妥裝載貨物。

有鑑於大型交通運輸工具砂石(大型貨)車事故頻傳,所造成之車損及乘客之傷害均相當嚴重,也使高速公路交通頓時堵塞甚或因進行拖吊困難而長時間中斷,耗費社會成本甚鉅,貨車嚴重超載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第2項第4款規定:汽車裝載貨物行經設有地磅處所5公里內路段,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過磅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九萬元罰鍰,並得強制其過磅。另載重車輛超過核定總重量、總聯結重量者,按超載分級處罰,超載危及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請依規定載重行駛。

本大隊並每月規劃執行專案路檢勤務時,對於貨車未依規定綑紮、覆蓋,超載違規加強取締,以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所以要再次呼籲司機朋友們,使用車輛載運貨物時,切記應保持物品牢固、穩妥,以確保行車安全,不宜便宜行事隨意裝載,以免車輛行駛有發生危險之虞或貨物掉落,而衍生交通事故,並違規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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