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 消弭違法徵稅亂象
落實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 消弭違法徵稅亂象

(記者徐勇然/台南報導)稅制公平與否是影響經濟產業發展的重要關鍵。然而台灣稅制不公導致稅災氾濫,123自由日全台各地累計已有五百多位里長民代站出來為稅災戶發聲。法稅改革聯盟特別選在1月29日,象徵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這天,串聯北、中、南全省青年陣線,以實際行動表達對國稅局持續開出違法稅單的強烈不滿,並疾呼應直接法辦究責失職稅官。台南地區在台南火車站前圓環路口、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前,都有法稅改革聯盟青年志工舉牌、廣播、發傳單,以及機車連繞行市區!

全民薪資倒退17年,稅收卻年年增加,據財政部統計近四年稅捐超徵超過5000億,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曾說:待遇不高不足以養廉,現任財政部長許虞哲更表示:講人權,那就不用課稅了!足以顯露財稅機關以稅務獎勵金掛帥、威權思想充斥的霸道行徑。法稅改革聯盟對此提出「超徵稅收退還人民」、「廢除稅務獎勵金」、「撤銷違法稅單」三大明確訴求,要求財政部國稅局立即停止濫權徵稅。

法稅改革聯盟青年志工簡小姐表示,稅徵的超收若退稅於民,一人約可得22,000元!早在2010年擔任行政院副院長的朱立倫就表示,政府任何稅費的徵收都必須非常精確,若超收的一定要立刻退還給民眾,遵守政府與民眾的契約關係。還有不分黨派的基層里長和各級民意代表也紛紛呼籲超徵的稅收應該還給人民。再看稅務人員的稅務獎勵金,根本於法無據,在2004年立法院便已修法廢除,財稅機關卻利用內部要點借屍還魂,根本就是圖利,更觸犯刑法第131條圖利罪。公然違法,應立即繩之以法,並撤銷所有違法稅單!

法稅改革聯盟青年志工王同學表示,最近聽到越來越多人因違法稅單受害,對於違法濫稅的稅務人員應該以刑法第129條「明知不應徵收而徵收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舉例前財政部長李述德、前行政院長陳、立委盧秀燕、賴士葆及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許祺昌等人也表示超徵應「還利於民」,鄰近國家香港、南韓、新加坡都將超徵稅收退還人民,台灣是否也該這麼做?財政部徵稅不透明,全國人民及企業都陷稅災風險之中,必須盡速讓稅收管道透明化,改革最源頭的地方。

現場一名穿著便服的民眾,在旁觀察活動已久表示,相當贊同聯盟的訴求,也表明自己身分為警察,現場的青年也很開心能得到人民褓母的認同。在國稅局前關切的員警也表示刑法第129條屬公訴罪,非告訴乃論罪,只要有人提告便要依法進行調查偵辦。

圖說一:法稅改革聯盟青年陣線北、中、南全省大串連,也在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前舉牌,要求撤銷違法稅單、嚴懲失職稅務官員並將超徵還稅於民。

圖說二:火車站圓環也出現法稅改革青年志工的身影,讓更多的人意識到國家浮濫徵稅,該站出來捍衛自身納稅權利。

圖說三:法稅改革聯盟機車連也不斷繞行南區國稅局與台南火車站圓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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