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檢第二波再提7人 當選無效之訴
〔吳怡君/花蓮報導〕花蓮地檢署本月二日針對選前起訴投票行賄罪的當選七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檢方昨天再提第二波七人當選無效之訴的當選人,包括縣議員一人為第三選舉區無黨籍縣議員林源富;國民黨籍鄉長有二人,玉里鎮長龔文俊、卓溪鄉長田桂花;鄉民代表一人,卓溪鄉第二選舉區無黨籍鄉代張永華;村里長三人,為萬榮鄉明利村長謝忠義、瑞穗鄉鶴岡村長羅峰及富里鄉吳江村長葉見喨,均為無黨籍。地檢署表示,舉凡以禮品、餐宴、旅遊或金錢等好處,向選民換取選票的對價,均屬涉犯投票行賄罪嫌賄選行為,後續不排除還有第三波起訴名單。
地檢署指出,查察工作選後持續執行,對於當選人如有違反選罷法情況,將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證據到哪就辦到哪,呼籲各候選人及其樁腳勿心存僥倖。請民眾勇敢檢舉,一起反賄選,檢舉專線05-2752548、傳真專線05-2780445或免費專線0800-024-099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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