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場地管理及使用申請要點 111年11月22日第11屆第7次董事會會議通過. 一、目的. 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受文化部委託營運管理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以下簡稱花創園區),為 > > > 按此閱讀「完整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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