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法馬丁‧路德改革精神 終結違憲違法的解釋函令
效法馬丁‧路德改革精神 終結違憲違法的解釋函令

記者張綺雯/綜合報導
500年前,羅馬教廷以教皇威權利用贖罪券,逾越聖經所記載,來欺騙人民擴大徵收財產。現今台灣,在經濟成長停滯下,連三年超徵稅收逾4,239億元,今年前三季已超徵1,323億元,造成賦稅不公及稅制乖常。最近,行政院賴清德院長提出,逾越法令授權訂定過多管制規範的函釋,應即廢止。日前,新聞大解讀節目主持人胡忠信表示,紀念馬丁‧路德宗教改革500周年,要捍衛真理,追求和平。立法委員、專家學者及律師,以馬丁‧路德改革的精神,呼籲政府落實賦稅人權保障,真正改革稅制亂象,終結稅暴力。

前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志龍直指,稅改最大的問題是,解釋函令非常多,而且雜亂無章,互相牴觸,有利於人民不用,然後不利於人民就偏偏用。本來解釋函令位階是最低的,可是,現在卻倒過來,變成解釋函令最高,法律被壓在底下,憲法、人權也被壓在底下,完全顛覆正常的法律位階,體系的倒錯,是非常嚴重的問題。陳志龍指出,這就跟500年前馬丁‧路德提出的95條命題一樣,大家不直接認識耶穌基督,不直接由最核心的聖經來認知,卻透過教皇或組織所頒布的東西來認知。路德的95命題裡提到,稅要符合人民的需要,不能夠用贖罪券來擴張,如果用贖罪券,神會生氣;同樣的,徵稅是要救濟貧窮,而不是達成稅吏的需要,這樣,天會生氣,正義會生氣。稅制的改革與宗教改革一樣,要恢復正常的秩序。

郭家駿律師表示,函釋是為了補充法律的不足,屬於行政規則的一部分,當然不能牴觸法律的效力。如果法律沒有授權就不能用函釋做為依據,對人民加以侵害,或是課以不利益的負擔。郭家駿認為,「我們的行政權真的是太大了,甚至凌駕於司法權,變成法官太尊重行政機關的這些函釋,以至於造成主體、客體不分」。在個案上,法官本來就有權去審查,函釋到底有沒有逾越母法的授權,到底合不合法?不合法就應該宣告它是無效。如果是這樣,就不會累積這麼多的函釋,都是因為司法機關的怠惰。

立法委員趙天麟分享自己擔任兩屆立委六年多以來的經驗,服務案件林林總總,但幾乎要設專門部門處理稅務案件,很多人都因為稅務案件,找立法委員陳情,陳情只要求一件事情,可不可以平等的對話?要平等地跟稅務機關對話,很難爭取得到。常常遇到人民收到莫名其妙的稅單,國稅局就請你來說明,然後告知如果不來,可能就會遭殃,讓人民很緊張,去了以後人民也沒有辦法了解全貌,稅官就好像審訊官一樣,開始要你提供各種資料,讓人民惶惶不安,擔心會不會有後續問題?會不會被秋後算帳?完全處於不平等的狀況。稅官最後就會說:「要不然你要認多少錢?」變成坐地喊價。趙天麟感嘆:「你不覺得是一種很粗魯、粗暴的事情嗎?」

電影魔戒中,一個好好的人把魔戒戴上去,整個人就利慾薰心了。趙天麟指出魔戒就是稅務獎勵金!公務員去行使權力,稽核有沒有人逃漏稅,這不是職責嗎?為什麼還有獎金?「這個獎金下去,人都變態了。到底是為了人民在服務?還是為獎金服務?是為了國家在服務?還是為了這些獎金在服務?」獎金制度不廢除,人民與稅務機關不可能平等!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副教授曾建元表示,整個稅務救濟制度都有問題,因為當初核課的稅吏,接下來的救濟程序,訴願、行政法院的纏訟,都跟他完全沒關係,但是他獎金已經拿了。就算人民贏了,獎金也不會吐回來。

曾建元以親身經歷揭發,家裡火燒厝,國稅局還趁火打劫的案例。曾建元的宿舍因除濕機設計不良以致電線短路失火後,他與商品製造人在法院完成和解與賠償事宜,法院的和解效力視同判決。但他卻在3年後收到國稅局的裁處書,硬把和解賠償金100百萬元稱為所得,要求補繳所得稅和罰鍰近25萬元。根據財政部台財稅第831598107號函,損害賠償可免納所得稅。國稅局不但不承認錯誤,也不願站在受害者的立場和處境多做考慮,把舉證責任推給了受處分人。沒想到,就在曾建元一一提列賠償金的後續支出清單和證據後,國稅局最後給的確定書,還是100萬元全部認為是所得。曾建元感嘆:「連我法律人面對這種事情,都這麼意志消沉!」連法學教授的專業知識都不能捍衛自己的權益,那一般的老百姓又能如何?

郭家駿指出,稅法在處罰鍰的部分與刑法相似,給予人民嚴厲的懲罰,動輒2倍、5倍、10倍罰鍰。但刑事被告的人權較受重視,所以衍生出刑法的謙抑思想,以及刑事妥速審判法。但是稅法,變成禁臠,變成為國王服務的機構,所以人權的陽光沒辦法照到稽徵機關裡,稅法也應有謙抑思想,也應有妥速裁處的程序,這是政府需要努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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