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不只是義務 高雄樂群國小教師關心賦稅人權
納稅不只是義務 高雄樂群國小教師關心賦稅人權

(記者章為民/高雄報導)年底即將實施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讓臺灣賦稅人權更進一步,是否還有需要改進的地方?因應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即將到來,高雄市樂群國小與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法稅改革聯盟於11月15日下午2點合辦「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系列講座,退休國小老師李玉華與學校老師們分享賦稅案例,指出賦稅人權常被大家忽視,希望追求公平正義,提升賦稅人權,大家一起來!

主持人李玉華以案例說明,萬一不幸發生火災,造成財物損失,哪些是受災戶應享的權益?日前法學教授曾建元投書媒體表示,他家裡失火,妻子受傷要坐輪椅,火災原因出在除濕機設計不良以致電線短路,造成熔毀自燃。他找到廠商雙方到法院和解,沒想到國稅局竟趁火打劫,拿理賠金來課稅及處罰20多萬元,曾建元舉財政部函釋證明損害賠償免納所得稅,就是因為家當付之一炬舉證困難才和解,而法院和解是具有法律效力,國稅局不但沒有站在受害者立場,還踰越法律判決。

另一個案例,公益律師黃文皇因協助國稅局處理一個遺產稅漏稅案件,並成為遺產管理人,孰料公親變事主,黃文皇竟然收到天價稅單要他支付當事人漏稅稅金加上一倍罰金,一共一億一千多萬元。弄得黃文皇難過失眠半年,還常想要跳樓,當時財政部次長張盛和還說,「不罰的話,我們怕他會跟繼承人勾串!」李玉華表示,連法學教授、律師都遭受這樣的對待,那一般的民眾要怎麼辦?

李玉華也分享國內知名氣功武術修行團體遭受國稅局違法課稅的案例,她指出,民間有許多的傳統技藝,像戲曲、武術、餐飲等,都是透過師徒制代代傳承下來,徒弟敬呈贈與師父敬師禮,表達自己的感恩心意,這是優良傳統文化的一部分,而民法406條也規定,贈與只要雙方合意即可,而且法院已三審判決確定弟子贈與師父的敬師禮是贈與,屬免稅所得,沒有課稅問題,國稅局卻扭曲是學費,追稅長達20餘年,李玉華認為,國稅局應遵守法律規定與司法三審判決結果,終結冤稅案件。

李玉華表示,有所得不是一定要繳稅,有分應稅所得及免稅所得,人民依法繳稅,稅捐機關也要依法課稅。

樂群國小輔導主任謝慧華老師表示,感謝李老師分享稅改上面有缺陷的地方,透過實例的分享讓老師有深刻感覺,比理論更來的好用,也感謝法稅改革聯盟幫助大家做稅法上的監督。江欣蓉老師表示,平常不太注意稅的事情,今天聽了案例可以增廣見聞,知道有一些救濟管道,也會更關心賦稅問題。

過去一般人只重視納稅人的義務,卻常被忽視納稅人的權益,李玉華指出,漠視會帶來災難,愛因斯坦也說:「這世界不會被那些作惡多端的人毀滅,而是冷眼旁觀,選擇保持緘默的人。」她與現場老師們分享,賦稅人權應大家一起來捍衛,隨後全體高喊「賦稅人權『讚』起來!」,邀請大家到WPN世界民報網站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或法稅改革聯盟FB粉絲專業https://www.facebook.com/FFFTax/上網瀏覽。

圖說:法稅改革聯盟志工李玉華與學校老師們分享稅務案例,指出賦稅人權常被大家忽視,希望追求公平正義,提升賦稅人權,大家一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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