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酒駕的社會案件頻繁,
造成多數國人費心的不解,
是因為法令罰責無法有效嚇阻呢?還是普遍人民用路的觀念素質太差?
現在政府修正了相關法案,
也提高了涉案人應負起的責任,
其立意相信皆是為了使用路人都能平安上路。
法律是保障守法的,
亦是規範投機、枉法人民的準則,
但根本是教育的紮根。
現在台灣的道路不但充斥著大、小型車輛,
更有無數的機車、電動腳踏車及行動不便者的代步車,
一旦上路就是風險的增高。
如何落實行車的教育、風險的評估,
就有賴政府及相關單位做好配套措施,
有效降低交通事故;
另國人飲酒、催酒、續攤的文化,
有賴大家共同改善及改變用酒的習慣,
徹底杜絕飲酒上路的惡習。
將心比心,行車上路更安心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