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不特定對象工作人員須於12月17日前完成2劑疫苗接種
新聞來源:https://www.gov.taipei/

因應國際新冠肺炎疫情仍嚴峻,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工作性質為「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場所(域)工作人員,COVID-19病毒實驗室工作人員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經濟部、勞動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業管之部分場所(場域)人員、公費COVID-19疫苗接種對象第1、2、3、7類對象及矯正機關與殯葬工作人員,必須於110年12月17日前應完成2劑接種。
北市衛生局表示,疫苗接種可逕至中央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登記預約,或至北市33家醫院特別門診預約之醫院施打,也可於19個接種點現場掛號,若機關行號需接種同一種廠牌人數超過50人,可向北市衛生局登記媒合醫療院所專診施打。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2月5日及8日公告,倘未完整接種2劑疫苗且滿14天,自111年1月1日起,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新進人員則應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始得提供服務。
衛生局說,12月21日前接種莫德納疫苗第一劑、第二劑或追加劑者,還可獲得100元等值商品禮劵。北市衛生局提醒,接種時請備妥「健保卡」及「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黃卡)。相關疫苗接種訊息可撥打防疫專線(02)2375-3782及1999市民熱線詢問,醫院訊息可至衛生局官網/新冠肺炎疫苗專區/重要訊息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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