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絕對不是口號,就算不為自己著想,也要為別人著想,避免造成更多的傷害與傷心,酒後駕車是不可容忍的行為,除了可能
面對的刑責與賠償,更重要的是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人人都要秉持良好的駕駛行為,才能讓你我都成為人人放心的用路人。
各單位應依部頒「軍風紀律改革專案」規定,落實軍法紀宣教,秉持「說破嘴」精神,不斷叮嚀酒駕、毒品防制觀念,期能建立官兵守法重紀認知,防範違法
(紀)案件肇生。
在此呼籲各位官兵,喝酒前不開車或飲酒後以指定駕駛、親友接送、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等方式安全回家。
酒駕零容忍,切莫酒後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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