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酒駕
酒駕一直是世界各國嚴重的社會治安問題,為遏止酒駕惡行,各國無不祭出重罰以為因應。酒駕罰則相對較輕的臺灣,也於111年修法立重刑,杜絕酒駕悲劇再度發生。飲宴聚會乃人之常情,適量飲酒固然為社交行為,但應以安全為重和愛惜生命為前提,若基於禮俗無法避免必須參加飲宴或聚會,預判有小酌可能時,可事先指定駕駛、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或計程車返家等措施,以斷絕酒之行為;另每個人對酒精耐受程度不同,有些人因故必須駕車或騎車赴宴,應予體諒與尊重,切勿因強行勸酒而釀成悲劇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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