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包裹是大麻,運輸毒品受重罰
某男子在臉書與姓名不詳網友聯絡,議定由男子以60萬元對價,代收網友自美國訂購大麻寄送至國內的包裹,男子則以50萬元代價委託友人代尋有意願代收大麻包裹之人,友人再以10萬元之代價,商請其友人提供收件地址並代大麻郵包,因包裹遭海關查扣並循線查獲,三人被依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分別判處5年8月至2年8月不等徒刑。
大麻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明定之第二級毒品,且係行政院依「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3項授權公告之「管制物品管制品項及管制方式」第1類第3項之管制進出口物品,非經許可,不得運輸、持有或自外國地區私運進口。
毒品對個人身心及社會安全危害甚鉅,切勿接觸毒品成癮,更不可圖一己之私,受私利蒙蔽鋌而走險,運輸毒品進而加速毒品之氾濫,戕害民眾身體健康,間接造成社會治安敗壞。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