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羅東都市計畫案 宜縣府取得2公頃公園綠地

變更羅東都市計畫案 宜縣府取得2公頃公園綠地


內政部審議通過「變更羅東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其中8.13公頃採市地重劃方式,地主可發回55%約4.4公頃土地,縣府則取得2.36公頃公園綠地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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