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局辦理「110年度補助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第1次經費審查」
新聞來源:https://www.gov.taipei/

一.旨揭經費審查會議將於109年12月召開,敬請貴會於109年12月10日(星期四)前至本局官方網站之獎補
助金系統(http://taipeimvp.tms.gov.tw/)完成申請。
二.前揭提送之資料,按分季審查之原則,請提送110年1月至3月所辦理活動之經費申請,亦請同時更新貴會相關基本資料(連絡地址、電話及連絡人等)。
三.為落實推動性別平等,請於活動計劃書內敘明性騷擾防治及申訴管道之訊息,並於活動之相關製作物上加強宣導。
四.請審慎規劃活動內容,補助核銷項目請依「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補助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補助項目表」之相關規定辦理。
五.依「臺北市補助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受補助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體育局得廢止或撤銷原核准處分一部或全部,並追回已撥付之全部或一部補助,且於一年內不受理該團體之補助申請:
1.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之方法申請補助或申請資料有虛偽、隱匿等不實情事。
2.未履行負擔。
3.違反本辦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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