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陳定南30元查賄標準 邢泰釗改為「綜合研判」
最高檢察署今天公佈最新查賄標準,不以陳定南時代的30元為認定賄選金額,而是視具體個案,主觀上有無行賄意圖及客觀上是否足以動搖或影響有投票權人的投票意願,
打破陳定南30元查賄標準 邢泰釗改為「綜合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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