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村長涉賄被起訴 1票5000元
〔吳怡君/宜蘭報導〕去年底選舉,大同鄉張姓村長為爭取連任,以每票五千元向四名選民買票,最後還是落選,被檢方查獲偵辦,檢方依違反選舉罷免法起訴。
另,大同鄉陳姓鄉民代表爭取連任,被控藉「六十大壽」名義辦餐會行賄,提供村民食物,尋求投票支持。但陳稱,六十歲在原住民部落屬長壽,子女為他舉辦慶生餐會,當天上台只講「謝謝大家參加生日餐會」,並未提選舉。檢方傳訊多名證人,均稱陳未於餐會拜票,認為罪嫌不足。
此外,宜蘭縣選委會蕭姓課員,去年十一月刊出錯誤選舉公報,指三星鄉宋姓鄉民代表候選人資格不符,挨告意圖使人不當選,但檢方認為是疏失,無犯罪故意,不起訴。
地檢表示,本屆地方選舉雖已結束,對於相關選舉情資,仍由檢察官積極偵辦中,不因選舉落幕而鬆懈,以維護選舉公平及民主政治。全民反賄一起來,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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