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毒品有逐漸走向年輕化的趨勢,販毒集團運用各新奇包裝及手段,誘使青少年們吸食毒品,更有人員加入販毒集團製毒及販毒。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第四條第二款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吸食毒品不僅會上癮,還會對身體造成不可逆的傷害,更將社會安全帶來不可預測的風險,為避免國家社會及日常生活繼續深受毒品危害,人人應加強毒品危害意思。
運毒罪不輕,喪失退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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