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力源自於人民授予 行使過程必須符合民主原則

公權力源自於人民授予 行使過程必須符合民主原則

(記者陳小青/台北報導)由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等多個民間團體,於2019年9月6日在台灣大學霖澤館,舉辦「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與台灣民間團體座談會——行政訴訟之證據法則及兩公約之有效救濟」,邀請多位專家學者與會,以專業角度探討備受法稅界關注的太極門冤錯案件,並呼籲政府應立即平反此案,護衛台灣的賦稅與司法人權,落實兩公約之精神。

太極門是合法登記的氣功武術修行團體,屬非營利組織,透過師徒傳承保存及發揚傳統文化。律師Charlotte Lee以台灣司法史上重要的人權迫害案件,太極門案的始末說明,並以本案對比國際人權兩公約以檢視台灣法稅現況。侯寬仁檢察官在偵辦太極門案件中的違法亂紀,2002年監察院主動調查,調查結果認定侯寬仁在本案中涉有八大違法,要求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包含掌門人等遭羈押之數名被告於2009年皆獲國家冤獄賠償。她表示,司法已經還給太極門師徒清白,所有案子按理就應該已經了結。但太極門稅務案件自開單以來23年,至今卻仍未終結。

「台灣政府在2009年簽署了國際人權兩公約,但太極門稅案卻顯示政府機關為達課稅之目的,強行曲解太極門弟子敬師禮的性質,進而違法課稅。」Charlotte Lee提到,此案中有眾多違反正當法律程序與國際人權兩公約之基本人權保障,侵害賦稅人權之處。其中提到:稅務單位沒有實質查核,按照檢察官提供的資料就開單,不僅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及證據法則,也違反公政公約第14條保障人民公正審判權利之精神。

Charlotte Lee指出,太極門案突顯國家對文化團體的不尊重與歧視,是一個具指標性文化權侵犯個案。更強調此案件並非個案,而是在台灣法稅體制下的所有通案的縮影。她衷心期盼透過太極門案件的平反,為台灣的司法與稅務體制除弊並帶來改革契機,保衛台灣人民的司法與賦稅人權。

「有利不利要一律注意!」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張永明教授表示,課徵所得這個部分最重要的就是事實的認定,行政法院在進行個案的審理時,對於被告有利與不利的證據,應該要一併注意。課稅必須符合事實,法律的適用跟事實必須要相符合,才能核實進行稅捐的課徵,而過程當中須要由稅捐機關來進行舉證,符合現代國家對於公權力的行使。

張永明強調,我們是一個民主國家,所有的公權力都是源自於人民授予讓機關行使,行使過程當中必須符合民主的原則,必須要保障人民的權利,因此在證據的認定及取捨,還是要依照法治國家的概念進行。他呼籲太極門案應繼續將有利地方,做充分揭露,並嚴格審視法院的判決。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胡博硯表示,現今兩公約在適用上還是有距離感,法官缺乏對於兩公約的研究與深化。「在處理太極門事件上而言,涉及到兩公約的信仰自由與集會自由的問題,也應該要被遵循。」他認為,國家對人民的個人私生活要保持一定的距離,不要將手伸進社會生活領域來;而在太極門案件中,就發現一件事情,國家把手伸到人民的生活領域裡面,顯現出國家對人民社會生活的不尊重。

此外,司法機關做了認定之後,而行政機關如果不遵守司法機關的認定,那要權力分立做甚麼?胡博硯指出,由太極門案件及其他稅法相關案件上面發現,行政法院所做出的決定,常常被稅務機關拒絕,尤其在個案當中,如果撤銷發回原處分機關,稅務機關則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出錯誤的處分,反映出行政機關的心態其實是不符合現代法治國家的要求。

胡博硯強調,如果要解決這個問題,就要正視一件事情,既然人民的社會生活要被尊重,隱私應該要被尊重,我們的宗教生活應該要被尊重,這是人民的基本權利,當基本權利受到損害的時候,就應該要有救濟的空間,而救濟是必然可以被實踐的。如果行政機關都不理會法院判決,權力分立是沒有辦法再繼續走下去,對台灣而言,未來的傷害會更大。

P1: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張永明教授表示,公權力源自於人民授予,行使過程必須符合民主原則,保障人民權利。

P2: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胡博硯表示,在處理太極門事件上而言,這裡涉及到兩公約的信仰自由跟集會自由的問題,也應該要被遵循。

P3:Charlotte Lee指出,太極門案突顯國家對文化團體的不尊重與歧視,是一個具指標性文化權侵犯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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