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導

空軍專機隊日前利用集會時間提醒所屬官兵1.散佈、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235條第1項)。
2.妨害秘密罪: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15條之1第1項)。提醒官兵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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