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長7.5萬慰勞金 台中市春節前10日發放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立法院去年三讀修法,增訂於春節期間加發村里長1.5個月、7.5萬元的事務補助費,並由內政部編列預算支應,由於立法院114年預算尚未審議通過,台中市
村里長7.5萬慰勞金 台中市春節前10日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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