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長7.5萬慰勞金 台中市春節前10日發放
村里長7.5萬慰勞金 台中市春節前10日發放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立法院去年三讀修法,增訂於春節期間加發村里長1.5個月、7.5萬元的事務補助費,並由內政部編列預算支應,由於立法院114年預算尚未審議通過,台中市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廣告位招租中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