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沒證據 司法高牆下沒人權 (記者 廖旻姍 台北報導) 雖然台灣已經在2009年立法通過公民政治權利公約與社會經濟文化權利公約兩項重要的國際人權公約,並且制訂了兩公約施行法,然而台灣的人權迄今並沒有太大的進步。吳景欽在今(2018)年7月13日「法稅真改革國是建言」—太極門冤案平反十一周年論壇中提到,太極門刑事案件已經在1997年7月13日無罪確定,然十幾年來檢察官的問題並沒有改進。他特別舉2011年新北市營養午餐案來談檢調搜索與起訴上的瑕疵,新北市營養午餐案很多校長被起訴,這個案子大部分還沒確定,然最近其中有一個校長,看到某一地檢署起訴前總統開了記者會的新聞,他心情很是激動,因為起訴的手法都是如出一轍。 這位校長說事發當時過兩天他去上班,剛進到校園要去開會,檢察官就衝進去搜索,同時同步搜索他家,在他家翻箱倒櫃搜不到什麼東西,結果調查員認為搜不到錢,一定在他老婆身上,按照刑事訴訟法如果要搜女性,應該找女性調查員,可是當天在場三個都是男性調查員,而且還叫他老婆脫光衣服,這事居然可以發生在人權兩公約已經成為國內法化的台灣,簡直不可思議。一般來講,起訴應有證據,調查員搜索不到任何東西,結果檢察官第一句話卻直接問校長要不要認罪? 沒有證據就起訴,而起訴是根據監聽內容認定有罪。當時營養午餐案已經跟廠商簽約,廠商去歐洲玩說要送校長巧克力,剛好校長去開會不在,廠商就打電話給校長說他特地從歐洲買回來的巧克力很貴,最好不要送給別人,檢察官認定這就是錢,這一點讓吳景欽聯想到前交通部長郭瑤琪遇到的茶葉罐事件也是一樣。吳景欽感慨檢察官可以在21年前對太極門這樣,2011年對校長這樣,到現在起訴前總統只差沒有被羈押,手法一模一樣。 吳景欽認為太極門案就是一個司法的照妖鏡,本來應該可以利用這個機會好好改變,但是到目前為止改變非常少,因為司法從來沒有好好做轉型正義,這一群檢察官永遠高高坐在那邊!吳景欽仍呼籲大家不要洩氣,總要燃起希望,改革不是改一次就可以成功,希望大家繼續為台灣的司法跟稅法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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