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志工宣傳人權,讓民眾認識自己的權益
據報導,新北市蘆洲一名42歲林姓男子,因為12歲兒子幫買晚餐,店家忘記肉圓要加辣,兒子竟慘遭父親施暴,一旁勸阻的媽媽也被勒脖拖行。

山達基教會表示每個人都有人權權利,並且沒有人可以隨意侵犯或剝奪,小孩也是有人權的,山達基教會人權志工為了讓人權能為人所知11日在水利大樓廣場舉辦人權簽署活動,讓更多人認識他們的權益。

世界人權宣言共包含了30條守則,大部份人也都知道自已享有人權,但唯一需要更努力的是,就像山達基教會創始人L. 羅恩 賀伯特先生所說的:「人權必須是一項造就的事實,而不是一個理想主義者的夢想。」人們要付出行動,並且完整的了解人權,到時人們就能相互尊重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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