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酒駕
而台東志航基地304營第3連洪下士於10月31日與友人於0000時至馬公市銀河KTV唱歌飲酒,後騎乘機車,於0134時於馬公市興港北街2號遭警員攔查臨檢,經酒測值0.39,然而沒過幾天,日前有1位女子在臉書社團上貼文,在臺東知本地區失竊一輛藍色小貨車,經員警實施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已超標,全案依竊盜、公共危險罪嫌偵辦另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竊取他人之動產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切勿因一時貪念,酒駕真的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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