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部高公局統計,從110年1月至111年8月,國道施工車輛被撞了高達153次之多,經調查其中有四成多左右,是因車輛開啟自動駕駛輔助功能惹禍,國道常有移動性施工車輛進行相關養護作業或事故處理班進行散落物處理或事故排除清掃,民眾開啟駕駛輔助系統行駛國道時,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並勿過度信賴駕駛輔助系統,以確保行車安全。
有以下六種情況,自動駕駛輔助將辨識不出,(一):與前車速差過大或前車靜止狀態下;(二):上下坡度大路段、彎道路段(影響雷達偵測角度);(三):前車未行駛於車道正中間;(四):突然切入車道的車輛、前車突然轉向;(五):特殊形式之車輛拖板車(底盤低)或聯結車、摩托車,靜止行人(判斷邏輯須符合辨識軟體之定義);(六):特殊天候環境(濃霧、雨天、強光等,影響雷達和鏡頭的效能)。
行車開啟自動巡航系統及緊急煞車系統的駕駛輔助系統時,駕駛人仍應隨時注意前方車況,必要時應主動介入操控車輛。另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以危險方式(如雙手離開方向盤)駕車,可處以新臺幣6千~2萬4千元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
肇事原因是否真與輔助駕駛系統有關,並沒有辦法明確確認,但的確有部分事故的肇事駕駛坦承使用輔助駕駛系統後釀禍,因此仍提醒駕駛,在行駛國道時仍要注意車行狀況,不要過度依賴輔助系統。
本大隊將於交通宣導場合特別加強宣導民眾「駕駛車輛不過度依賴駕駛輔助系統」,並於主線CMS可變資訊看板與轄線服務區LED電子看板上宣導駕駛「勿過度信賴輔助駕駛」,以期各駕駛人均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國道公路警察局國道第二公路警察大隊關心您。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 使用自動輔助駕駛仍須注意前方路況,交通安全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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