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意茹律師:文化是國家的根本 法律應尊重既有文化
翁意茹律師:文化是國家的根本 法律應尊重既有文化
【記者陳若白/台北報導】

文化是國家重要的軟實力,能超越國界傳遞友誼;文化也是生活的總和,代表一個國家或民族的素養。聯合國世界公民總會(台灣)人權觀察員翁意茹律師於11月8日國父紀念館「神氣家族人生智慧寶庫公益講座」之「小蝦米贏大鯨魚」講座,以「若文化消失 我們還剩什麼」為題,分享自己小時候很喜歡看包青天,因為包大人會透過律法還給受冤屈的百姓一個公道,可說是小蝦米界的先驅。現代民主法治國家為了避免政府濫權,有完善的救濟制度,讓人民能夠對抗違法的行政機關。但臺灣行政訴訟人民的勝訴率非常低,可見即使有法律的規範,人民往往還是無法獲得有效的救濟。

翁意茹從小就在太極門練氣功、修身養性,親身驗證太極門是個以弘揚中華國粹文化、促進世人身心靈健康為宗旨的修心修性好地方。她提到師父有感於生活在地球村的每個人都是生命共同體,沒有人能置身事外,長期以來帶領弟子,在全球五大洲散播愛與和平的理念,希望這個世界更美好。翁意茹說:「我們師徒自力、自費參與2000多場國內外文化展演,拜訪世界60多個國家,200多個城市,這些大大小小的文化展演,都是為了傳承優美的中華國粹文化。」

翁意茹指出,民國85年發生的太極門案件,96年刑事法院已經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判決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以及「弟子間需要而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師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師父、師母無關。當時創下台灣社會矚目性案件無更審紀錄的首例!遭違法羈押之太極門師徒,更於98年全數獲得國家冤獄賠償,證明本案自始就是因為一個檢察官的違法濫權起訴導致的莫須有冤案。但這件冤案並未因法院判決而落幕,從刑案衍生的稅案持續糾纏著太極門師徒至今。縱使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多次判太極門勝訴,但國稅局仍恣意違法重新開出稅單,嚴重侵害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及訴訟權。

「太極門稅案緣起於侯寬仁檢察官當初在起訴書中將弟子感恩師父收徒傳功的敬師禮,矛盾的一面誣指是詐欺所得,請求法院依法沒收,一面又誣指為補習班學費及營業收入,逕送國稅局。」翁意茹表示,依行政訴訟法第177條之精神,國稅局必須等司法判決確定敬師禮的性質,但國稅局僅憑起訴書等待證資料,未依職權調查、沒有盡舉證責任就開出稅單,這種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重大明顯瑕疵」稅單,應該自始無效。

翁意茹表示,本案反映出我國賦稅人權的困境,因此,當愈來愈多的專家學者明白太極門稅案不只是個案而是通案後,紛紛挺身而出,就其專業領域為賦稅人權發出正義之聲。她提到,前司法院大法官兼副院長城仲模於正大出版社出版的「明白」一書所寫的推薦序:「我們希望追求真正的正義,人民的權益和人權應該受到憲法和法律的保障。希望政府機關要善用公權力,不能恣意濫權,不能只考慮國家稅收的偏差裁量問題,而不顧事實的存在,背對正義。」

翁意茹提到荀子曾說:「禮義生而制法度。」人類社會應是先有文化才制定了法律,因此法律應該尊重既有的文化,像太極門這樣好的文化甚至應該透過法律加以保存,因為文化是國家的根本,是國家的命脈,當文化漸漸消失,人類還剩下什麼?她表示,師父洪道子博士在一場「從國際人權公約談文化權之保障」論壇指出:「在價值混亂的現世,人們應當致力保存並發揚光大的,就是包含愛與人權的和平文化。人的生命有保存期限,文化卻能代代傳承,築基在和平文化上的國際友誼彌足珍貴。環扣真誠的友人,團結這些無私的心力,我們尊重和平文化,並切實實踐和平文化的努力,將影響未來地球與人類子孫的幸福。」翁意茹認為國稅局尊重法院的判決,傾聽當事人最真實的心聲,認定太極門弟子的敬師禮是贈與的事實,儘速撤銷違法稅單,讓優良傳統文化得以保存並發揚光大。

圖說:翁意茹律師呼籲國稅局尊重法院的判決,認定太極門弟子的敬師禮是贈與的事實,儘速撤銷違法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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