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 區地下街商場暨停車場場地已決標予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森公司),並於112年2月20日辦理簽約事宜,前經營廠商(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於112年3月31日將場地點還市場處並同日辦理場地點交予東森公司。 市場處依契約約定辦理現有場地、設施設備之現況點交作業。另當日點交作業已於設施設備清冊註記現況及釐清維管權責。惟東森公司拒絕點收B1商場場地,僅願點收K 區地下街B2停車場場地。 市場處後續將函請東森公司依契約第8條、第12條及26條履行場地點交、維護設施設備及場地營運責任。另市場處亦指派保全對K區地下街B1公共空間及通道進行場地安全維護,以提供市民通行便利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