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抽驗冬季應節食品1件湯圓防腐劑超標已立即下架並裁罰
新聞來源:https://www.taichung.gov.tw/1943375/post

「冬至」佳節將至,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為確保市民食品安全,針對民眾常採買的生鮮超市、傳統市場、餐飲場所、大賣場等地點,抽驗紅白小湯圓、包餡湯圓、芋圓與地瓜圓等86件,檢驗防腐劑與順丁烯二酸(酐),其中1件「湯圓」經檢出防腐劑「己二烯酸」超標,已立即通知下架並停止使用或食用,並裁罰3萬元。

食安處表示,此次針對販售湯圓餐飲業者、生鮮超市與賣場共合計63家次,進行抽驗紅白小湯圓、包餡湯圓、芋園與地瓜圓等86件,其中於大甲區冰品店抽驗自製「湯圓」1件,檢出防腐劑「己二烯酸」1.2g/kg(限量標準:1.0g/kg),超出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之規定,已依同法裁處3萬元罰鍰。

食安處表示,為延長食品的保存期限及抑制微生物的生長,有時業者會於食品中添加防腐劑,增加民眾購買意願,此次超標的「己二烯酸」為一種常用的食品防腐劑,常添加至食品中抑制微生物的生長,延長食品的保存期限,但若長期食用添加過量防腐劑食品,容易對肝、腎功能造成影響。

食安處長傅瓊慧提醒,民眾購買市售湯圓及其配料,應選擇包裝完整、標示清楚的產品,並可留意陳列環境及製作場所衛生,盡量避免生食,熟食食用前也最好完全加熱,如廁後及用餐前使用肥皂洗手,以確保飲食安全,如欲查詢最新稽查或抽驗結果及相關統計圖表等資訊,可至「食安GIS專區」( https://fdsgisdss.health.taichung.gov.tw/fds/)查詢或洽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04-22220655。(12/17*18)*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陳組長

聯絡電話: 04-22220655分機3226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為確保市民食品安全,針對民眾常採買的生鮮超市、傳統市場、餐飲場所、大賣場等地點,抽驗。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針對民眾常採買的生鮮超市、傳統市場、餐飲場所、大賣場等地點抽驗冬至食品。

其中1件「湯圓」經檢出防腐劑「己二烯酸」超標,已立即通知下架並停止使用或食用,並裁罰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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