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的酒駕
酒駕,我到現在仍然想不透,為甚麼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為甚麼酒駕者可以對自己這麼不負責,也完全不把他人的生命放在眼裡。酒駕就是變相的蓄意殺人。我是這樣認為的。一次酒駕,除了無辜的受害者,還傷害了與其最親的家人、感情深厚的朋友與天天掛念的愛人。

一個我們至親至愛的人,就因為肇事者的不小心,永遠的離開,要如何能讓人釋懷,然而這些無數顆難過的心,卻看到肇事者獲得交保,過幾個月之後,再去造成其他傷害,日復一日。

所以我認為酒駕的刑罰應該再重一點,現在台灣的法規無法有效遏止那些抱有僥倖心態的肇事者,他們總是覺得自己可以逃過一劫,總是認為事情不會那麼嚴重,想說不會那麼剛好發生在我身上。但我們已經因為酒駕喪失太多的性命了,如果您願意的話,請多多注意新聞,幾乎每天都還是有酒駕事件的報導,這不是無法避免的天災,也不像至今仍是個謎團的馬航空難,酒駕可以避免,也很簡單,說的赤裸一點,它就像是一個人類互相殺害的行為,而拿著凶器的永遠都是那些不負責任的人,別再這樣了,這樣的人生真的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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